虎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黑教师〔2014〕29号)文件精神,我市开始受理本辖区内(含农场、林业局)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一、认定条件审核:
1.农场、林业局的申报人员请到当地教育科审核;
2.我市在岗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人事股审核;
3.我市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,请到虎林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核。
二、认定条件审核请携带以下证件:
学历证书、户口簿、普通话等级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及教育学、心理学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践(教育教学实习)合格成绩单。
受理时间:2014年5月8日至5月15日
咨询电话:5823401 联系人:张老师
附件:
1.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
2.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二〇一四年五月七